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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胡锦涛批准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印发 |
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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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 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印发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解放军四总部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并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
《纲要》是指导和加强军队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我军基层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次修订印发《纲要》,是适应党的理论创新和基层建设实践发展新形势,把党的十七大和胡主席对军队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推动部队建设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中央军委对修订《纲要》高度重视。解放军四总部专门组成修订《纲要》课题组,对有关问题充分研究论证,召开抓基层协调会集体讨论修改。修订期间,先后3次征求各大单位意见,请21个不同类型的军师和旅团级单位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这次修订《纲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认真总结吸收部队基层建设的新鲜经验,研究解决基层建设面临的矛盾问题,对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基层建设标准部分,增加了重大理论和重大战略思想的内容,体现党的军事指导理论的创新成果。在基层经常性主要工作部分,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内容和目标,提出了用党的创新理论建连育人、开展复杂电磁环境下训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设生态节约型营区、促进新装备尽快形成战斗力等新要求。在基层建设总结评比和表彰部分,为激发官兵集体荣誉感,更好地调动各级抓基层建基层的积极性,新增了军、师级单位可对旅、团级单位评选先进基层单位,旅、团级单位可对基层单位评选优秀士兵的比例上下浮动5%的规定。在领导机关抓基层职责要求部分,明确提出健全抓基层工作协调机制,不得搞名目繁多的调研、检查和评比,从坚持科学统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坚持创新发展等方面对如何实施科学指导作了进一步规范。
中央军委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领导机关按《纲要》实施指导,基层单位按《纲要》加强建设,广大官兵按《纲要》争先创优,不断推动部队基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基层建设新局面。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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