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层面审议通过。境内外媒体纷纷赞赏其中释放出“GDP比重下降、民众满意度增加”的强劲信号,而这个意见的最终印发,也必将促成我党干部考评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干部考评一向备受社会关注,各地的各种创新,每每见诸报端,成为媒体和社会议论的焦点,如河南焦作的“一把手”电视述职,广东湛江的“网络述职”,再比如浙江将“保障残疾人生活康复”列入干部考核范围,河北则在考核中引入“森林覆盖率净增”的指标等等,都引来门户网站的大量转载和广大网友的海量跟帖。
群众对干部考核形式和内容的高度关注,说明了群众参与政治生活主动性的提升。从另一个方面看,正因为群众关注,所以在干部考核中,更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人民群众的这“四权”,是十七大报告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而这“四权”最终要体现在每一个环节之中,如干部考核,就是这样一个保证“四权”实现的“终端”。
知情权的保障,能对干部考评起到应有的效果。考评,是为了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判,从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试想:如果考核结果不透明,“不合格”、“不称职”写在纸上、锁进箱里,然后不闻不问、束之高阁,考核变成“秘密”,工作人员讳莫如深,人民群众无从知晓,这样的考核能达到效果吗?如果不能保证考核结果的透明公开,考核本身也就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
而参与权、表达权的保障,在干部考核中相辅相成。在干部考核过程中,扩大群众的参与度,能“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也能使得考核的成绩更有说服力。说到底,考核就是为了促进工作,而促进工作的目的,就是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从这个角度看,“开门考核”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群众参与干部考核,并不是简单的划勾划叉,而是要保证群众在考核中的表达权。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还要看用什么方式让群众说。很多地方进行的电话随机访谈、群众参与述职并打分提问等方式,可以说是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如果参加进来的只是“领导身边的群众”、“举手赞成的群众”,那么仍然只是一种“伪参与”。
而在干部考核中群众“监督权”的保障,也极为重要。不仅仅是在考核进行中保证群众对于考核公正性、透明度的监督,而且要将群众的监督延伸至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我们看到,一些因为工作失误被问责的官员,悄悄异地任职或是升迁,而一些连续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可能也依然在岗位上“尸位素餐”,并没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时,除了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之外,群众对考核结果运用的监督也尤其重要。
一件工作的成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科学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也不可能因为一个文件的通过或印发一蹴而就。但相信,只要在建立过程中,以保障群众“四权”为准则,让群众得以知情、得以参与、得以表达、得以监督,则其效果可待、完善可期。(张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网特稿:考评官员坚持“民生民主民意”原则合党心民心 tujian.org
专家:“三民”原则是对干部考评意见的恰当总结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注重民生扩大民主体现民意:中国官员考评新机制凸显"三民"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