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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新政策规范虚拟货币 企业模式转型迫在眉睫 |
200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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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文化部、商务部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虚拟货币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并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人士认为,《通知》意在引导网游行业规范发展,短期内将对网游厂商的营收构成影响,而在政策监管加强的形势下,企业通过模式调整来拓展新的客户价值已迫在眉睫。 新政策出台规范网游虚拟货币经营秩序 近年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被广泛用于网游经营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 正是为规范网游市场经营秩序,文化部、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海通证券分析师王茹远认为,《通知》从规范游戏市场的动机出发,有利于打击和规范“盗号”“私服”“外挂”,以及较为隐蔽的涉嫌“赌博”等现象,但目前还需对执行细节进行进一步明确才能起到实际规范和引导作用。 市场研究机构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认为,《通知》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定义,承认虚拟货币属于财产,并提出虚拟货币的发行、流通、服务、退还、安全保障等要求,从而保护了消费者个人财产安全。另外,《通知》抬高了游戏运营商的准入门槛,表明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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