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机关作风建设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群众对机关作风的举报和投诉,只要查证属实均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廉江的做法引来了不同的声音。赞成者认为,买监督表明了当地党政坚决整顿干部作风、打击腐败的决心。质疑者认为,本是平民愤解民恨的监督要花钱来买,是一种“沦落”。
辨析正反方的观点,需要立足一个基点,那就是此项措施的实效。2007年廉江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有关机关作风的举报只有10多起,今年“买”监督以来同类举报已有23起,有两名举报人各获得1000元奖励,有3名公职人员被处分。套用“事实胜于雄辩”来判断,廉江的“花钱买监督”并非虚张声势,其产生的警示作用更不能用具体的钱多少来度量。
看看现实,公众对举报的态度大概有几种消极表现:一是遭遇机关作风闲懒散时常常会骂娘,但真正举报的不多,普遍选择忍气吞声;二是很多人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准则,对干部作风问题不想多管闲事;三是认为举报了也如石沉大海,懒得费心费神。可以肯定地说,一些地方机关作风问题积重难返,跟公众的无限度容忍不无关系。因此,借助群众的力量监督机关干部的言行,该探究的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如何提高其有效性和威慑力的问题。
不可否认金钱奖励措施的引力效应十分明显。这不能简单地用“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作解释,但奖励确实能表明地方党政的鲜明态度,也最直接、最有效调动起部分群众参与监督机关干部作风的积极性。由此看来,“花钱买监督”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