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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一官员被控贪污3.4万 多为单位党费等
2009-07-06

利用经手本单位党费和工会会费的职务便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管理局人事(党委)办公室原副主任宣浩从中偷偷报销个人消费的发票,共计3.4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认定这一行为已涉嫌贪污公款罪,宣浩被检方公诉至宣武法院。

宣浩现年45岁,北京市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宣武检察院指控,2003年12月至2007年10月间,宣浩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人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机关服务管理局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及机关分工会副主席,负责组织党务会议、经手本单位的党费和工会会费支出。在此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党费、工会会费、京内外各种培训会议费用的职务便利,宣浩从中多次偷偷报销自己的个人消费发票,共计3.4万余元。

据悉,宣浩在报销个人发票时,采用的是“蚂蚁搬家”的方式,报销的发票数额每次只有几百元。其中有一次,他去超市买了100多元钱的生活用品,事后也放到了公家的账目中进行报销。

今年2月17日,宣浩被刑事拘留。3月3日,他被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宣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裴晓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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