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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建四色旅游预警 向旅游者发布安全状况信息
2009-07-07
中新网7月6日电 国家旅游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初稿指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对应向公众发布红、橙、黄、蓝四色旅游预警信息。 初稿指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的评估,向旅游者发布前往目的地旅游的安全预警信息。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对应向公众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旅游预警信息,分别表示: 红色旅游预警--建议不要前往该目的地旅游 橙色旅游预警--建议重新考虑前往该目的地旅游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游 黄色旅游预警--建议高度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蓝色旅游预警--建议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制定。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视情发布、调整、解除针对所辖区域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视情发布、调整、解除区域性、全国性和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各地应及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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