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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复核9.3万人低保资格 8类家庭不再享受低保 |
200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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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昆明市对14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已享受低保的9.3万余人重新审核资格,下发的通知规定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现在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等8类家庭不再享受低保。据了解,这次重新审核低保资格,是昆明市从1998年低保制度实施以来最严格的一次审核,低保户要提供户籍、收入、住房和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3次没有就业证明等多项证明,在核查期间低保金照常发放。预计今年10月重新核查结束后,重新审批的低保对象凭新的低保证领取低保金。近日,昆明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规定8类家庭不再享受低保,具体为: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现在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性安排后,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享受养老退休金的家庭;子女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家庭;有劳动能力自谋职业或已经就业的家庭;家庭成员死亡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家庭;国家工作人员、居委会(社区)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因家庭困难纳入低保,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家庭。目前,昆明市14个县(市)区和开发区正在对现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进行挨家挨户的大核查,有关部门还采取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网上公示等方式,加强对领取低保金有关人员进行严密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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