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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豪华别墅主人另有其人 政府称私人老板所有 |
200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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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针对有媒体报道,大朗镇委、镇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清真相,并严格依法处理。“别墅”非镇领导所建据该镇调查,这一建筑隶属于洋乌村乌石岭村民小组,所在地不在大朗富民工业城内,而在该镇洋乌村飞鼠地和龙古坑交界处,临近富民工业城,与工业城共用一个道路出口。据大朗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建筑的主人是当地一个私人老板叶某,其所建地块本来用途是种植果树及养殖水产业,承包期限40年(2009年1月1日至2049年12月31日止)。在这里,兴建有楼房5幢,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其中,2幢主体工程已建至二层封顶,1幢占地约300平方米, 1幢占地约250平方米;另外3幢附属建筑建至一层封顶,总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其造价暂未有权威评估结论。记者了解到,早在7月3日下午,当大朗镇综合执法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就立即责令工人停止施工,并通知洋乌村委会乌石岭村民小组负责人赶到现场,当场发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村民小组组长转交该屋主,并监督其停止施工。目前,市国土部门已介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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