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纪检部门实施“双规”后,穆家查出的财产金额一度成为社会盛传的热点话题。有说4亿多元,有说两亿元,而记者从可靠渠道获知的最新消息是:穆新成资产肯定超过1亿元,其他的还在调查。“双规”当天扣押回的车辆就有5辆,都价值百万元以上。(7月6日《中国青年报》)
一个县科级反贪局长居然利用手中的权力“积累财富”超过1亿元,着实太惊人。那么,是什么东西让这个“小小”的县科级反贪局长“积累财富”超过1亿元呢?
首先,当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即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据悉,穆新成任“反贪局长”期间是其主要的“财富积累”时期。为什么?因为反贪局是检察院内设机构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二级机构,按照职能设计和权力分配,局长虽然是个副科级,但他有很大的办案自主权。在这样的语境下,穆新成这个二级机构的“一把手”利用职务贪财不足为奇。
其次,潜规则太流行,既迎合贪官的心意,又满足奸商的需要。潜规则是个好东西,一些不法奸商冀望以最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唯有买通贪官,从中损害国家利益,才能发大财;贪官眼见商人一夜暴富,心理失衡,两眼发绿,无时无刻不想从中取一瓢自肥;于是,只要奸商使一个眼色,双方“心领神会”,一拍即合,并利用权力在其职权范围内打个“擦边球”,把政策天平向使出潜规则的奸商这边倾斜,你能奈他何?更别说“一言九鼎”的“一把手”扭曲政策了。结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损,贪官和奸商彼此相视而笑。
再次,奸商本身不干净,更给了穆新成以办案为名“敲诈”奸商发财的机会。穆新成之所以“积累财富”超过亿元,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炼就了“白加黑”式腐败手段。那些奸商通过不正手段取得了矿山开采权,加之自身也有许多不干净的地方,穆新成这个手握法律公器的“白道”人物对他们来说,显得举足轻重。一旦穆新成生出贪婪的欲望,以其“白加黑”式手段“敲诈”那些“不干净”和有问题“摆不上桌面”的奸商,商人只好乖乖地“出血”。这便成就了穆新成一贪再贪,炼成亿万富翁。
纵观穆新成炼成亿万富翁来看,依法治官与治权、依法治商与治市场,早日清除潜规则,建立法治型权力秩序和法治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显得格外重要和紧迫。否则,穆新成怎么会炼成一个一方面“理直气壮”地声称,既“不花公家的一分钱”,又“不花案子上的一分钱”,另一方面,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搞“白加黑”式“敲诈”,同时,又用“敲诈”得来的钱资助贫困生博取穷人的赞誉,和开荒山把自己打扮成倍受媒体褒扬的“植树大王”?
不难看出,穆新成虽然是一个执法人员,但是,一旦权力脱疆,同时其内心又滋生出贪婪的欲望,不仅置法律于不顾,而且,一种为财不择手段——“来路不正的钱,就可以敲诈”的扭曲的“仇富”和“仇不公”的心态就会萌生。
另外,至于他为何资助贫困生给穷人“做点好事”和大力植树造林把自己打扮成“植树大王”,一方面固然有麻痹公众之意,另一方面,大概他还有一点未泯灭的良知时时在催促他做好一个“两面人”。(网友:王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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