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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最大涉黑案开庭审理 18名成员被控8项罪名 |
200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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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私利,开封市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9年的时间里先后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以葛某为首的这一涉黑团伙的18名成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7月10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尉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开封市2009年以来最大的涉黑案。自2000年以来,葛某以开封市鼓楼区运丰托运站为依托,聚集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2000年起,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垄断了义乌至开封的货运线路,采用增收提包费的非法手段,聚集了大量钱财。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对葛某等人提起公诉,指控葛某等18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窝藏罪。审判结果将于近日公布。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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