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群众上访信件批示给下级机关或当事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这是上级领导的通行做法。可是,光有批示是不够的。建立接访制度,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只接访、只批示,不督办、不落实,问题久拖不决,政府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
建立“追踪机制”,督促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才是真正对群众负责。(魏俊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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