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湖北:特别优秀县委书记可直接提正厅级领导职务
2009-07-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报道,记者25日从湖北省委办公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8条,明确规定:县委书记的任免应按程序报省委常委会审议。据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过去对县委书记的任用、选拔程序是:由上一级的地级市委常委会研究但“议而不决”,再将候选人报送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经过地级市委员会决定。《意见》改变了过去的程序,是推行行政上省直管县的重要一步。据介绍,湖北省印发的28条实施意见,是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而制定的。目前,云南、河北、湖南等省份也都印发了类似文件。28条实施意见对县委书记年龄、任期、考核及监督等作出规定。在年龄上,《意见》提出,县委书记队伍要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的结构。换届集中调整时,45岁至50岁的可占40%左右,45岁以下的要占30%左右,要保留一批50岁以上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县委书记。在任期上,《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县委书记应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调动。在考核上,《意见》规定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未达到2/3,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对不称职票超过1/3,经组织考察无特殊原因的,应予免职。《意见》还要求加强群众监督,直接听取普通群众对县委书记的意见。根据《意见》,对部分优秀的县委书记,要大胆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有的提拔为上一级班子成员后可继续兼任县委书记,对特别优秀的还可直接提任正厅级领导职务。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工作成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县委书记,可适当提高其政治待遇。
     相关链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人民日报撰文谈新疆7.5事
    ·广西:特警业务技能大比武
    ·甘肃一公安局长乘套牌车被曝光 6警车共用3
    ·康定泥石流灾害善后工作有序开展(组图)
    ·雨中搜救(组图)
    ·航行途中练兵忙(组图)
    ·西藏大昭寺小昭寺文物维修工程开工(组图)
    ·全国六省区网络瘫痪事件调查:黑客私斗引发
    ·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出台 一线白酒品牌税负
    ·全运会:天津队球员追打主裁判(组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