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暂不对外地人开放 5年后通过复核可续租 |
200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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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可租
■租赁5年期满后通过复核可续租
■下周一起可到街道登记申请
■租住者仍可轮候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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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起,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范围。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公租房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公平公开、严格管理是公租房的基本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徐志军表示。
今年购建50万平方米
公租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按照本市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将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主要位于大型公交枢纽等交通便利区域,以一、二居小户型为主。
公租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第一批公租房中不仅有新建的还有配建的,以及政府回购的公租房,市民不用等待太久就可以住进公租房。”徐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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