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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消除非公企业司法不平等待遇 |
200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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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通过营造良好司法环境,重点消除非公企业遭遇司法不平等现象,为贵州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在日前举办的贵州省政法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不少企业家纷纷谈到,部分基层政法系统在对待公有企业和非公企业中存在司法不公平现象,对非公企业经济利益保护力度明显不如国有企业。地方民营企业经济利益遭受侵害时,有些基层政法系统对此类经济案件一般不重视,因而部分民营企业经济利益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长旭介绍,由于部分地方政法系统对非公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因而在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之间以不平等方式予以对待,甚至歧视非公企业,"这些不平等待遇在经济纠纷案件的受理、审理、宣判等环节都普遍存在,在中小非公企业尤为突出"。 针对此,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表示,贵州省各级政法系统对待非公企业,要增强服务观念,提高保护意识,为非公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诚信正义的竞争环境,消除非公企业家的担忧。 据了解,贵州省将通过建立基层公安干警定期走访辖区内非公企业机制,了解非公企业需求,加大对非公企业合法经济利益的保护力度,同时重点查处公安民警对待非公企业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全力为贵州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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