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河南将在校大学生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2009-08-05
从今年9月份起,河南省将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包括寒暑假及实习期间,凡因病住院或受到意外伤害都可享受医保报销,毕业后医保还可与工作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3日联合下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学生开学前,全面启动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工作。按照该文件,凡在河南高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每年可享受最高6万元的医疗保险支付待遇。100元中,个人每年缴纳20元,其余80元由财政负担。大学生未及时就业的,学籍档案暂时在学校保管期间,可继续随同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河南省还规定,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高校包干使用。各地要将符合定点条件的校医院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以保证大学生看普通门诊。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河南省在校大学生109万人。
     相关链接
    ·男子北京公交车上欲纵火被制服 无人员伤亡(
    ·巩固稳控成果确保经济社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我们也想过安稳的日子”
    ·公安部督察专员首次公开选拔
    ·水电油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
    ·“我们非常愤怒,也感到惭愧”
    ·卢德铭(人民英模)
    ·应对危机不能“赶数据”(声音)
    ·在新疆破获5起暴力恐怖团伙案件
    ·新中国成立以来万余名公安民警牺牲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