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 题:公正·为民·敬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黄学军二三事
新华社记者 赵超
39岁的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学军的身上映射着诸多殊荣:“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近日,记者再一次走近黄学军,看到和感受到的依然是她的淡定、从容和执著。
黄学军目前正挂职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走上领导岗位的黄学军虽然已很少亲自审案,但她的作风一直没有变,仍然追求着正义的法律真谛,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自己的实践诠释着法官的职业操守。
如今,曾经的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同事仍会常常回忆起与黄学军共同经历的往事,它们或平凡无奇,或影响深远,或耐人寻味。黄学军正是以她的精湛业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而成为全国几百万名公务员中的杰出代表。
为农民工“代言”
江西省信丰县农民刘小妹现在虽然已不在佛山打工了,但在佛山的经历却可以让她铭记终生。2004年9月,刘小妹在佛山遭遇工伤,她所在的工厂却拖了两年的时间不予赔偿,刘小妹只有不停地打官司。
2006年9月,刘小妹的官司二审开庭,主审法官正是黄学军。开庭后,黄学军对刘小妹说,“你将来要申请执行,可能晚一点才能拿到钱。不过你放心,法院一定会尽快给你一个公正。”
没想到的是,第三天上午刘小妹拿到了判决书。更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后,在黄学军的关心下,判决得以强制执行,刘小妹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刘小妹说:“从一审到二审,我一个无亲无靠的外地人,一个打工的农民,都是一路赢下来。在广东,特别是在法院,我看到了公平公正。”
黄学军说,“一名法官,只有切实把握好法律准绳,给人民群众及时和看得见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体现法官的价值,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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