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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加强培训学校监管 假培训套取资金可究刑责
2009-08-18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出台《贵阳市政策性补贴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规定(试行)》,加强政策性补贴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套取国家培训资金的定点培训机构将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本报今年4月刊登《农民工培训何以成了“敛财工程”》一文后(见本版4月20日报道),贵州各地州市加强对培训学校监管的措施之一。

贵阳明确,作为定点培训机构,一旦有收购、伪造《就业技能培训申请表》,指使学员弄虚作假,没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培训条件、培训质量来虚报瞒报套取国家培训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定点培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停止其办班审批,并逐级上报,由市劳动保障局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要求的,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若有未能正确履行《就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审核、培训监管、培训资料审核职责,造成培训机构套取国家培训资金,或在培训管理监督过程中与定点培训机构串通造假等行为,将被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汪志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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