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办结一起国家林业局批转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
2009-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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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8月17日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日前通报称,该省近日办结一起国家林业局批转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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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安排部署,该省从6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绿盾三号”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此过程中,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对排查出的十起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该省挂牌督办的十起案件之一、由国家林业局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批转的“阳泉市盂县南娄镇陈家沟村村委会乱砍滥伐林木案”已经办结。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陈家沟村村民张文彦在陈家沟村委会指定地点小片林和松树滩两个地点采伐刺槐时,没有按照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间伐,而是采用皆伐的方式,超伐7.6315立方米;在固掌鱼背(一地名)砍伐油松时超采0.6356立方米。
通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规定,张文彦的行为属滥伐林木,陈家沟村委会负有主要责任,张文彦负有直接责任。盂县林业局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罚。一是对陈家沟村委会罚款7000元,对张文彦罚款3000元;二是责令陈家沟村委会和张文彦共同完成补植补种树木1000株,限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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