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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确定首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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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直播: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推介会 ·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情况
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18日上午,民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新闻推介会,人民网进行现场直播。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民政部决定命名以下7个县(市、区)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即江苏省海门市、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平湖市、山东省诸城市、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李立国表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从2007年起先后确定了30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各地也分别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两年多来,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文件,初步形成了明确有效的工作思路;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在不同类型村庄开展实验,初步建成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示范性农村社区;四是农村社区建设的理念逐渐为各级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熟知并认同,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和受益面,2009年3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发〔2009〕27号)。经实地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上述7个县(市、区)基本达到了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全覆盖的标准,在完善、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政部要求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和干部考核
·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党政主导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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