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难题]我最关心的是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问题,请问怎样才能控制解决,保证贫困患者能从医疗救助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聂春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应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的监管,刚才实际上我也谈到了这一点。另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包括卫生、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等要密切配合,通过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包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制度都可以和定点医疗机构签协议,通过协议对医疗机构进行约束。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健全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公示制度,逐步探索通过谈判确定诊疗价格的方式,规范行为、控制费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诊疗项目管理。不断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通过协议的方式规定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比例等措施控制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是要改进和完善费用的支付方式。新农合实施中很多省在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门诊总额预付费等方式。通过付费方式的改变,让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地建立自律机制来约束自身的不规范行为。比如陕西全省各个县都搞了单病种付费,尽管病种不一样,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但是对控制医疗费用还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像云南、吉林等一些地方,他们搞了门诊的总额预付的探索,这些试点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是调整统筹补偿方案,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实际上刚才陈司长也提到过,我们现在各种制度建立起来,老百姓看病要根据病情大小,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方案设计的时候给予引导,从制度上拉开档次,对不同的医疗机构设立不同的起付线,设立不同的报销比例,用制度引导老百姓多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这也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一个举措。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