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25日上午9:00,中宣部宣教局副巡视员王开忠,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综合与规划处处长王瑞军,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局长王正做客新华网,以“‘辉煌60年’科教事业发展成就”为主题,深入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来我国科教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并与网友在线交流。有网友建议成立成立教育执法专业队伍,孙霄兵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网友"老农富"]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教育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教育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请问孙司长,教育的执法主体到底是谁?如何执法?教育那么多法律为什么得不到真正落实?像工商、税务、交通、环保都有专业执法队伍,教育可否依照办理,成立教育执法专业队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孙霄兵]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教育的执法主体从原则上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相关的教育人员以及相应的政府部门,都是教育的执法主体,并不是只有像工商、税务、交通、环保那样的专业执法队伍才是执法主体。所谓执法主体就是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对于如何执法,我认为凡是见到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我们都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予以反对、制止和纠正,有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目前,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要敢于执法,敢于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行为,对于侵犯教育、学校、学生和教师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反对和抵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三,是否成立教育的专业执法队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教育的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教育本身的特点是否需要一个像工商、税务、交通、环保那样的执法队伍,也需要考虑,这方面我也希望听取您以及各位网友的意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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