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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声康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有关法律将中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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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冯声康今日在做客人民网“全国纠风办主任系列访谈”时说,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中介组织法,也没有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专门法律法规。为此,我们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有关市场中介组织的法律,将中介组织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冯声康表示,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以及全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不可能仅仅靠一场整治活动或者一个信用网站来完全解决问题。法规制度才是中介机构规范执业的保证,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规范中介执业行为。
为此,福建纠风办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全省先后制定了近百个中介组织监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行为,从制度上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正在抓紧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明确市场中介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作用、权利义务、行为规范、执业标准、法律责任、以及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活动范围和工作程序,为管理市场中介组织提供法律依据。
在此基础上,加强中介组织行业管理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管理办法或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并全面梳理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条件、申报要求及程序,通过公告和网站向社会公布,督促市场中介组织依法依规经营、规范有序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中介组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为福建建立较为完善的中介组织制度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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