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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帖案发帖青年获国家赔偿举报书记问题正查 |
200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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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青年发帖举报被诉:镇书记称自己是最大受害者
据新华社济南8月31日电 备受关注的“曹县帖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在网上发帖引发涉嫌诽谤案件的当事人段磊已获国家赔偿。
8月27日,段磊的代理律师在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代段磊领取了国家赔偿款16798元。其中,县检察院支付的部分为11798元、县公安局支付的部分为5000元。段磊的父亲在领取国家赔偿款后签下了名字。
据了解,今年2月初,段磊在互联网上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等标题连发6篇内容相同的帖子。帖子称,曹县庄寨镇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长期包养情妇”等。据有关部门勘验,段磊所发帖子点击次数共79次。
接到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报案后,曹县公安机关于2月8日立案侦查,2月25日将段磊刑拘,4月4日执行逮捕。7月3日,曹县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对段磊提起公诉。7月17日,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7月24日,因证据不足撤案撤诉,并释放了被拘押150天的段磊。
据悉,就段磊在网络发帖所反映内容及相关问题,山东省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记者黄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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