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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公职人员嫖幼案开审恐吓威胁强迫女学生卖淫 |
2009-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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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在安溪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有18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两名公职人员。
今年4月24日,安溪县某中学初一女学生李某在其父和学校领导的陪同下,到安溪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杨相思等人以恐吓、物质引诱的方式强迫到城区某酒店卖淫未遂。接报后,安溪县公安局迅速开展侦破工作,并于今年5月底侦破此案,18名犯罪嫌疑人及8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先后被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10月至今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杨相思、张宝英纠集黄爱玉、陈彩彬(均为无业女青年),以语言恐吓、肢体威胁、物质诱惑等方式,组织、强迫安溪某中学8名女学生(案发时5名女生未满14周岁)和社会女青年2名,通过林春来、张爱兰等无业女青年介绍到安溪某酒店,供安溪县华侨职业中学校长许新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某工作委主任郑文山等人强奸、嫖宿,从中牟取暴利。许新建、郑文山等人涉嫌犯强奸、嫖宿幼女罪;杨相思、张宝英、黄爱玉、陈彩彬等人涉嫌组织、介绍妇女卖淫罪,先后被依法逮捕。安溪县西坪镇工商所原所长谢志腾等7人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
安溪县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由泉州中院受理,就连安溪县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不能进入法庭。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3天。(记者郭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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