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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自由的伟大实践
2009-09-07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宗教工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宗教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认识、政策和法律上的一次又一次创新、发展和完善;各宗教革故鼎新、努力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一个又一个坚实的步伐。

  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信教人数呈平稳增长态势。宗教活动场所共约13万处,比1997年增长约5万所。宗教教职人员约36万人,比1997年增长约6万人,宗教团体近5500个,宗教院校110余所。

  在思考中进取,在探索中发展——我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建设结硕果

  这是党的宗教理论政策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

  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3年,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标志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伴随共和国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我国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保障,尊重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国宗教法制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2004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在对待宗教问题和处理宗教事务上,从以政策调整为主转到在政策指导下依法管理的轨道。

  政策铺坦途,发展写新篇。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地位不断提高,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来自宗教界的代表和委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中积极参与国事、参政议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中,就有宗教界委员65人。

  自由地选择、有序地发展——我国宗教事业在和谐稳定中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虽然仅仅描述了短短10年的发展历程,这已是一组极具说服力的数字:

  ——1997年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现有2万余座,出家僧尼20余万人;1997年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现有3000余座。1997年有乾道、坤道2.5万余人,现有5万余人。

  ——伊斯兰教是为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中的大多数群众信仰。1997年,有穆斯林约1800万人,现达2100万人。1997年有清真寺3万余座,现有3.5万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名。其中,新疆穆斯林约1100万人,清真寺2.4万余座,伊玛目和阿訇2.8万余名。

  ——天主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拥有教徒约300万人,1997年教徒人数约400万人,现有教徒530万人。1997年有教堂、会所4600余座,现有6000余座;有教区97个,主教60位,神父2200多位,修女3000多位。

  ——基督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拥有基督教徒70余万人,1997年教徒人数约1000万人,目前中国基督教徒1600余万人。自1980年至今,中国基督教会累计印刷发行《圣经》达7000万册(含出口部分),共有22种版本,已成为世界上年印刷圣经最多的教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中国宗教实现平稳发展的历程中,这是折射太阳光芒的滴水。

  自1955年以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开始组织穆斯林赴沙特朝觐。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经有约10万人参加了朝觐活动。60年来,中国天主教先后自选自圣了170多位主教……

  对外交流是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方面。

  组织佛牙舍利、佛指舍利赴泰国、韩国和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巡展供奉,中日韩定期召开三国佛教友好交流大会,“海峡两岸佛教音乐展演团”赴台湾、香港、澳门和美国、加拿大演出,赴美国、德国举办“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一系列大型宗教交流活动,展示了中国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佛教界推动人间佛教思想建设,道教主张道法自然、修身致和,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推动民主办教,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藏传佛教进行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在党和政府帮助和支持下,各宗教不断探索和开辟发挥积极作用的渠道和平台,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从2002年起,河南省基督教两会助养了4896名艾滋孤儿,每年向每名孤儿提供1340元助养款,并安排1640名教会工作人员担任义务助养员。此外,还举办50余期艾滋病防治常识培训班,直接受益人数近2万人,间接受益人数130多万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4年嵩山少林寺依法登记成立的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是我国佛教界最早的慈善机构之一。2003年开始少林寺与河南省慈善总会联合发起并组织实施了“千名孤儿救助”慈善项目,救助河南省境内19个县1039名4岁至15岁的孤儿。

  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佛教协会连夜给各地寺院打电话进行募捐,报名捐款的电话通宵达旦,一天募集捐款上千万元。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举世揪心,我宗教界发扬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迅速募集价值2亿多元人民币的资金和物资支援抗震救灾。

  2009年8月8日,台风“莫拉克”重创台湾中南部。大陆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与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为灾区民众紧急捐助1400万元人民币。目前捐款活动仍在继续。

  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中,我国唯一用维吾尔语授课的伊斯兰教经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师生从如雨般袭来的砖块和石头中,先后救助15名各族群众。副院长阿不都·热克甫大毛拉说:“我们所做的一切正是遵循了伊斯兰教义,而那些暴徒虽然打着宗教的旗号,他们的所作所为恰恰与《古兰经》的教义相违背,他们绝对不能代表维吾尔族人民!”

  ……

  中国宗教界慈悲济世的善举,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回首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政策实事求是,宗教工作开拓进取,宗教关系健康和谐。

  展望未来,在世界局势发生巨变,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整体变迁的背景下,宗教工作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亿万信众的努力下,我国宗教工作将奋发有为,以新的发展、新的姿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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