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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投入200多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009-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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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宁夏石嘴山市举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讨会上说,自2001年以来,我国先后投入200多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杜鹰说,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机制是现阶段推进我国林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性措施。2001年,我国开始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在浙江等11个省区试点,并于2005年正式设立基金,目前已累计投入200多亿元,将7亿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浙江省自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3000万亩重点公益林建设,并在“十五”期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使浙江省森林生态体系得到了加强,并表现出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浙江省林业研究院调查监测表明,浙江省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前4年的综合效益达300亿元,每年产生生态、社会效益73亿元。
杜鹰说,尽管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地森林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面积逐年下降。但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今后我国还将继续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不断提高补偿标准,鼓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通过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对生态功能区因加强生态保护建设造成的利益损失开展补偿试点。(记者武勇、姜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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