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9月5日电(记者邓伽)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向省内各级党委转发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将重点查办涉及“三农”资金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该实施意见提出,海南省检察机关将主要是深入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农”资金管理和发放、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农村改革和村镇选举8个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中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据海南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林玥介绍,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一系列发生在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通过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共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54件100人。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介绍,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7件158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8.5%、56.6%。这一数据意味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已处于高发期。
为此,实施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主动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土地、农业、交通、民政、扶贫等涉农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有关政策,同时,应加强同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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