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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须坚持每天晨检
2009-09-07

新华网杭州9月6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决定,进一步落实学校晨检制度以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坚持每天进行晨检。

近期随着大中小学的陆续开学,浙江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病病例不断增加。据浙江省卫生厅通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军训师生中9月2日被确诊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为7名,到9月3日已确诊16名甲型H1N1流感患者。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的晨检重点检查有无发热、咳嗽、喉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甲型H1N1流感症状,一旦发现,要及时处置。要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早阻断疾病的传播扩散。

根据浙江省教育部门的规定,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关负责人要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同时立即送(或通知学生家长带领)其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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