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提出:“放十几个战犯看看”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经济建设。不久,又投入抗美援朝战争之中。此时,被我人民解放军俘虏的900多名战争罪犯正在全国各地的监狱里关押改造。随着国内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国内政治、经济渐趋稳定和人民生活的逐渐改善。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总理在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为争取和平解放经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的号召,提议“政协会后,可放十几个战犯看看”。
中共中央非常重视周恩来的意见,认为现在已经初步具备了释放一批战犯的条件。除了国内形势逐渐稳定和好转之外,从战犯本身情况来看,这些人过去虽然都有过重大罪恶,但他们一般都在上层,同人民群众直接接触较少,不像直接压迫人民群众的恶霸地主,不杀掉一批不足以平民愤。而且,这些国民党战犯经过近几年的关押改造,大多数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悔改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释放一批战犯,将有助于孤立、动摇、瓦解境内外的反动分子。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当时根据周恩来阐明的对台方针和中央部署,政府已经明确宣经济,国民党去台人员只要返回大陆,不管什么人一律既往不咎。在这样的前提下,适当释放一批战犯将有利于大陆与台湾的联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毛泽东提出:一个不杀,分批释放
就特赦战犯问题,中共中央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3月14日,在全国政协二届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周恩来又根据经济提出的对国内战犯“一个不杀”的原则作了特别发言,他明确指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转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杀他们是容易的,杀了他们,他们就不能再起积极作用,只能起消极作用。对台湾的影响相反,使他们觉得战犯的下场只是要杀的,增加了台湾的恐慌。这与我们的政策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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