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法律专家:针刺事件是暴力恐怖犯罪的翻版
2009-09-10
  新疆有关法律专家日前表示,近期乌鲁木齐发生“针刺”伤害群众系列案件绝不是个别闲杂人员的恶作剧,也不是简单的刑事犯罪活动,而是敌对分子在当前特殊形势下,有预谋、有组织策划制造的公然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恐怖气氛的重大恶性案件,是暴力恐怖犯罪的“翻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处长杜新涛说,“针刺”行为表面上看是对公民个人实施的,但其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个体。这不是一般的伤害行为,妨害的是整个社会秩序,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新疆法律专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鄢玉星说,“针刺”案件是一种公然践踏法律、人性、人权的严重恶性刑事犯罪,这种犯罪具有流动性大、范围广、现场难以固定、取证难度大等特征,是暴力恐怖犯罪的“翻版”和手法的变换。

  鄢玉星认为,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针刺”事件的动机和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以制造恐怖气氛的手段来破坏新疆的稳定。

  鄢玉星表示,使用任何针状物扎刺无辜群众、制造恐怖气氛的,均是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犯罪,都是需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犯罪行为,都要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治罪。(记者曹志恒、沈桥)
    上一篇:公安部:当前我国假币犯罪呈五个特点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法律专家:针刺事件是暴力恐怖犯罪的翻版
    ·公安部:当前我国假币犯罪呈五个特点
    ·中国商务部:确保服务外包信息安全将有法可
    ·青岛崂山区风力发电配套产业链已现雏形
    ·海南100亿元重点帮扶中部市县农民既保护好
    ·胡锦涛与朱马利会谈
    ·河北力邀台商打造保定“中国电谷”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吉林两起火灾事故和铜陵沉
    ·国务院安委办:部分地区农用船非法载人问题
    ·王岐山分别会见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古巴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