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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籍新政”首批受益者进入公示即将“落沪” |
200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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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户籍新政”而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迎来了首批受益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日宣布,首批29名户籍申办人已获人保部门审核通过,进入为期15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将可“落沪”。
今年2月,上海出台户籍管理新政策,打破“指标控制”陈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可按“先入围再轮候”规则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此次产生的首批29名受益者中,有23人可享受“子女随迁”,随迁子女24人,共计53人有望取得上海户籍。上述人员的信息已在上海人保部门政府网站公示。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29人的平均年龄为39.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其中2人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23人在上海工作期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今年6月,上海出台“户籍新政”实施细则。7月10日,网上申报系统开通上线,有关部门开始正式受理申请。根据规定,申请材料获正式受理后,将经15个工作日的初审、30个工作日的人保部门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将进入15天公示,如无异议将可取得上海户籍。
此前,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居住证转户籍”政策3年试行期内,上海不会对这一新政策产生的落户人数总量进行控制,并正在研究推出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的相关办法。(记者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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