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全国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年底前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旗),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无疑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有效解决我国7.21亿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千百年来农民“养老不犯愁”的理想正逐步走进现实。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种美好愿景。在工业化、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多重冲击下,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社会保障正在成为养老保障的重要方式。
自1991年开始,我国就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以县级单位为统筹,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以农民交费为主、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为辅的养老保险模式。由于当时制度设计不尽完善,1999年被叫停整顿规范。2003年起,我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前,国务院《指导意见》出台,将“新农保”正式推到广大农民面前,将以新的面貌为农民撑起一把养老“保护伞”。
新农保一个突出特点是,更加强调政府的责任,这也是新农保和老农保的主要区别之一。养老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问题。凭借个人养老,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遇到破产、重大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很难靠自己养老。通过确立养老基金国家统筹共济的保障方式,能够确保地区间的平等,有效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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