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大学生本月起参加居民医保一年最高可报10万 |
2009-09-20 |
|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动员会”获悉,武汉地区82万名大学生,本月起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后,大学生看病,一年最高可报销医疗费10万元。
大学生参加医保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目前,武汉地区符合条件的,共有82万名大学生,涉及85所高校,22个科研院所。
本月起至11月20日,大学生将以所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单位,集体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医保费由单位代收。今后,每年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据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2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10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大学生,医保费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补助。参保后,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不低于参保前。其中,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累计报销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大学生进医保后,我市医保制度覆盖到全体人群,基本实现“人人都可参加和享受医保”。(记者明眺生通讯员彭燕娥来源:武汉晚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