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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通过行政复议中国每年化解行政争议约8万件 |
200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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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告官”的重要途径之一,行政复议在中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的行政争议约在8万件,有效化解了行政机关与老百姓之间的纠纷,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机关直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占到14.67%。同时由于老百姓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发现做错了,主动改正,或者和解、调解的又占了18.92%,两个加起来达到了33.59%。
袁曙宏说,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机关与老百姓行政争议的一个有效途径,主要有三个特点:方便老百姓、快捷高效、不收费。
今年是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0周年。袁曙宏表示,行政复议法的实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成效和作用:一是化解行政机关与老百姓之间的纠纷。二是通过撤销、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使老百姓的权益得到保护。三是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了行政权,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袁曙宏表示,行政复议法实施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意识不是很强,行政复议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有些行政复议的案件质量不是很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总体数量偏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修改行政复议法、加大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力度来解决。”袁曙宏表示,将探索进一步改革行政复议的体制,比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机关与老百姓之间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记者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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