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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30元餐费的启示治公款吃喝当从经费入手 |
200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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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纪念馆,有这样一张普通的“收据”:“交费单位:胡锦涛;项目:5日至6日餐费;总计:30元。”这是胡锦涛在西柏坡考察时结算的饭费(9月22日中新社)。
两个关键词——“工作餐”、“收据”,带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不小的。其一,公务活动,会议、考察、地方间往来、单位间往来等,是否有必要存在“招待餐”的概念?除去涉外活动,公务活动是否有必要存在“招待费”的概念?
从我们能够了解到的信息看,总书记、总理在公务活动中吃的都是工作餐;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吃什么不但不影响公务活动的效率,反而节省时间。
治理公款吃喝,多年来之所以总是事倍功半,原因在于手段的舍本逐末——只在管“吃”、管“喝”上下工夫,管的却不是支持吃喝的基础——经费。如果取消政府招待费这个概念,压根就不设这项预算,也不允许政府机关账簿中出现招待费账单,问题就简单了许多。何必要无休止地发文件、禁令,让纪检人员疲于奔命地“围追堵截”,却又禁而不止、围堵不住呢?印度政府中没有招待费一说,西方很多国家的公务员都不知公务招待费为何物;难道唯有我们不行?不可能。总书记、总理的工作餐足能反证出这个道理。
其二,“收据”这个“硬件”颇具启示意义:如果规定公务活动中的用餐必须自掏腰包,且要留存收据备查,那么“公务用餐”也就奢侈不起来了——有多少人愿意花自己的钱一顿饭吃掉“一两头牛”呢?问题是我们少有自费用餐的制度,相反,“免费午餐”却被用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支持着,当然也就少有“收据”一说,更谈不上“硬件”,又谈什么“不得”、什么“严禁”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务员的任何公务活动都属正常的职责与义务,其辛苦与付出,纳税人已经以工资、福利的形式支付了报酬;再支付一笔公务用餐开支就属于额外,一顿“一两头牛”则更无道理。无论从必要性、逻辑性上说,公务用餐的概念都不能成立。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制度了,就是“收据”的问题——“收据”能否成为“硬件”的问题。换句话说,公款吃喝既不是治理的问题,也不是治理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应该是一个去概念问题;是一个有无决心、诚意想解决的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的30元工作餐收据,准确地诠释着一种真正的公务员行为标准;总书记身体力行的行为标准更应成为全体公务员的行为标准。(内蒙古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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