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全面提速
在法律的平台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法》(草案)有望在2010年年底前通过。”
9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透露。
此前的8月26日,《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专家评论说,这部法律的通过,将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一起,奏响我国行政立法“三部曲”,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
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还有不收费的“民告官”——行政复议。近年来,行政机关每年受理行政复议案约8万件,其中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以及主动改正、和解、调解的,占33.59%,有效化解了许多矛盾和纠纷,受到公众好评。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管理,都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的历史性转变。
在《中国走向法治的长征》一书中,英国剑桥大学法学教授兰戴尔·裴伦堡写道,“尽管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是一个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国却是实实在在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并且,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新中国对法治的追求,从成立之初便开始推进,但60年间也经历曲折。
1954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正式颁布。此后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迅速制定、颁布了近1000件法律、法令和法规。同时,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也在抓紧起草。十年内乱,使我国法治事业遭受巨大破坏,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对一个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对保护一个公民的权利,至关重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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