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让社会责任成为约束公司行为的"利器" |
200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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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9月26日电(记者 吴晓颖)近年来食品安全、工矿企业事故频发,在金融危机冲击下,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遭到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抵制……如何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规范、约束企业行为的一柄“利器”,为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危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的“违章操作”行为戴上“紧箍咒”?
26日,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会上,400多名学界专家、学者,围绕“商法视野中的社会责任”这一主题,分别从企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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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建设、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与震后重建、金融行业的社会责任这四个方面展开研究讨论。与会专家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国内企业如何践行社会责任开出一剂剂“良方”。
“公司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冯兴俊认为,“对于资本群体来说,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必然增加其经营成本。寄希望于资本主动履行其社会责任,对多数资本来说,无异于与虎谋皮。只有利用国家法律强制力,才能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
据了解,虽然“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这一条款早在2005年就被纳入公司法中,并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但因该项条款内容简单、可操纵性不强等原因,没有真正起到规范、控制公司行动的作用。
那么如何将公司社会责任从形式化的“走秀”台上,真正落实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成为约束公司行为的“有牙老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蒋大兴直言,建立公司社会责任落实机制,是使公司负责任地创造利润、回报社会的有效途径。其中包括建立公布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社会责任评级等在内的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各种形式、各个层面的社会责任机构建设;包括环境保护、劳工救济等在内的社会责任支持行动等。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友苏认为,提升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程度,除了加大法律外部强制约束力外,还可通过社会舆论、道德监督形成共同约束的外部环境。如利用互联网、电视等现代媒体,及时公布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形成向善抑恶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建立公司社会责任记录制度,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记载归档。公司监管部门可对有良好记录的公司给予更多的商业机会和优惠政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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