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干部廉政考试内容包含“涉黑案” |
2009-09-29 |
|
当今的热点“涉黑案”被纳入考题当中,要求市管干部“考生”谈涉黑案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防范涉黑案的发生?昨日,我市2009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开考,首次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纳入一并举行,其中46名市管干部考了“涉黑案”。
据了解,在案例分析题中,选入了“黑龙江绥化市陆宝义涉黑案”作为考题,要求46名“考生”根据有关的法律知识,综合该案例,来谈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及其社会危害性。该考题还要求“考生”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生?
“黑龙江绥化市陆宝义涉黑案”是今年9月初,由全国“打黑办”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考试结束后,一“考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谨慎地说,“涉黑案”是最近一段时间的热点话题,答这个考题其实也是在给自己敲一个警钟。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的通知》,将廉政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新提任领导干部考试之中。昨日,全市共有150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考试。(唐中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