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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了真身”的王志还须“破”酬劳秘密 |
200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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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云南丽江挂职锻炼一年的央视主持人王志,在重庆卫视“复出”主持《追寻中国红》,有关方面澄清说,“王志主持这档节目,并不意味着他已经结束挂职锻炼,重回电视圈了”。(9月26日《华商报》)
过去的一年,王志没有参与任何节目,主持《追寻中国红》,按王志自己的话说,“这次算是破了真身了”,但观众不能就此认为,“复出”的王志“重回电视圈”了。不过,既然王志没有“结束挂职锻炼”说明他还是丽江的副市长。
副市长王志主持《追寻中国红》,是因为被其台本打动了,所以才“愿意参与”。《追寻中国红》的总导演透露,“王志为录制节目专程飞到北京之后,就召集10余位到前线参与《追寻中国红》录制的工作人员开座谈会”。看来,王志主持《追寻中国红》态度很认真,难怪总导演“对王志的表现很满意”,并约定将来“继续合作”。只是我有个疑问,让总导演“很满意”的王志,还能一心一意地当好副市长吗?
我还想知道的是,王志主持《追寻中国红》得了多少酬劳?王志的这次“复出”不是“友情出演”,是在看了台本后表示“愿意参与”的,也就是说他从中收取了一定的酬劳。对王志酬劳的具体数额,节目总导演“表示无可奉告”。这可以理解,总导演没有义务必须公开付给主持人的酬劳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总导演不公开酬劳数,不等于它必须成为秘密,不等于王志也应该不公开。要知道,王志现在不是央视主持人了,尽管其在丽江是挂职,可他是经过组织程序任命的副市长。他参与《追寻中国红》的主持是一种职务行为,所得酬劳不能全部装入个人腰包。酬劳数不公开,公众怎么知道他应该“交公”的数额是多少?怎么知道他是否已经按规定“交公”?
有合适的节目,“复出”主持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只是既然担任着丽江的副市长,王志就应该将主持所得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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