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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法宣传教育 |
200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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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银川9月28日电 (记者周志忠)回族人口占总人口50.2%的水韵之都吴忠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法宣传教育,为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营造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吴忠市民委主任、宗教局长郝民介绍说,吴忠市民族法的宣传教育在六个方面具有鲜明特性:
党政领导机关带头学习贯彻民族法。首先是机构健全,成立了吴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抓,每年两次专题会议研究“五五普法”和民族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确立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五类重点对象为民族法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出台分类学习教育指导意见,尤其是对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核考评记入综合考评体系中。各级领导干部任用前,市人大组织对他们的法制知识考试;任期内,结合“五五普法”,每年组织一次包含有民族法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主要任职人员的考核结果做督查通报,与使用挂钩。
统一配发普法知识教材,供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学习掌握民族法知识。
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扩大民族法知识的宣传普及。全市及各县(市、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市上成立普法讲师团,主要面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两次进行民族法知识宣讲;面向广大农村,由律师组成农民法律服务团,一个律师包两个乡镇,定期面向农民开展民族法知识讲座;基层法律所同样承担着民族法知识传播普及的工作职能,走村入户向农民进行宣讲,每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每季面向农民的入户宣传不少于30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充分利用宗教场所加强民族法的宣传。吴忠市在全市有一支6400人的普法义务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这支队伍中有200多位是民族宗教界人士,他们是一些较大清真寺的阿訇。聘他们做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了回族群众对他们比较信任的优势,也调动了阿訇参与解决一般性群众事务纠纷的积极性,促进了团结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吴忠中寺阿訇吴学清不仅自己学法懂法用法,而且在两年前创办了女子习法班,基层广大回族妇女从习法班中接受到民族法的宣传教育。
面向广大农村,吴忠市在各乡镇开办有普法夜校;结合乡村文化体育中心户的创办,开办了一批农村普法大院;面向广大青少年,在学校开展“与法同行”主题实践和“小手拉大手”活动。这一活动已经开展3年,学校向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中包含有民族法知识内容,每名学生回家做作业中,家庭成员受到影响,接受教育,无形中扩大了民族法宣传教育面。一名学生相应覆盖家庭成员3-6人,扩大了民族法知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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