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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在京闭幕通过驻外外交人员法 |
2009-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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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常红、高星)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会议表决免去周济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袁贵仁接任。
《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了对外交工作人员设立七级外交衔级。设立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共七级外交衔级。
《驻外外交人员法》进一步明确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不得担任外交人员的情形,其中配偶具有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许可的,不得成为驻外外交人员。对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子女的权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驻外外交人员结婚,应当报经派出部门批准,离婚的,应当向派出部门报告;二是经派出部门批准,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随居或者探亲;三是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享有相应的休假、旅费和补贴;四是驻外外交人员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的,原单位不得因随任将其开除、辞退或者收取补偿金等费用;五是国家保障驻外外交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本法规定了驻外外交人员实行职衔与级别相结合的驻外工资制度,国家建立驻外外交人员工资调整机制,驻外外交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带薪休假和任期假,国家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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