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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冥币投标”未尝不是一种讽刺 |
2009-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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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在重庆市綦江县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会上,34个本该装万元保证金现金的信封里,装的竟是与人民币形状相似的冥币,令人大跌眼镜。
政府主导的招标,本是要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决策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投标保证金是为了杜绝中标后弃标的诚信押金,若不中标,保证金照例退还。綦江县该项目标的近550万元,参加投标的企业共235家,用冥币当作保证金投标单位竟逾14%。如此多单位“心有灵犀”使用冥币投标,实在耐人寻味。
“冥币投标”,是一场恶作剧,严重亵渎了政府招标严肃性。恶作剧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对地方政府而言,“冥币投标”不能仅仅当作一个笑话来看。近年来,一些地方招投标过程中“暗箱”问题频发,政府招投标公信力也因此大打折扣。“冥币投标”这一冒法律制裁风险的荒唐行为,是否折射了他们预知招标结果、对政府招标不信任的一种嬉戏心态?
事实上,对于綦江县主导的招投标会,一名投标企业的代表曾质疑说,一个标段的标的仅几十万元的小工程,竟然吸引了海南、新疆、陕西、河南和福建等全国各地的建筑公司。一些“业内人士”则表示,招标过程中做假手法众多,其中之一就是某个公司想取得某个项目,除了它自己参与投标外,还会花钱弄若干个假公司或代理公司进行投标。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正人先正己”,与制裁“冥币投标”者同样重要的,是让政府招投标过程真正实现阳光操作。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制定多渠道的权力监督、提供更顺畅的权利救济等,是政府采购真透明、防黑幕的必需辅助。(记者黄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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