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高明区正式发文设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并在第二天就显现成效,首次回帖制止了一则谣言的传播(11月6日AⅡ02版《警车撞断老人双腿?高明网络发言人回帖消疑》)。在该区网民数量已达7万余人、网络声音日益不可忽视的背景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设立可谓非常必要与及时,如果运作良好,相信能够在日后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据笔者近日见闻,一些部门或镇街新上任的的网络发言人时而也有些小抱怨,比如“以后工作压力更大”等。据笔者所知,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网络发言人一般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助理兼任,并且其日常主要的运作还得依靠“下面”具体办事的人,即主要是现有的新闻通讯员来负责。据笔者了解,该区绝大多数部门和镇街的新闻通讯员一般都身兼数职:他们同时也是某个科室的负责人,各类文件、方案的草拟要靠他们。对外新闻宣传要靠他们,现在网络发言的日常运作也要靠他们。这些事务每一项都必须是尽心尽力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的,在笔者看来,要同时做好这些事务,确实有点“分身乏术”。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是该区的一个现状,也是大多数基层部门的一个现状。笔者所担忧的是,这样一种现状很有可能会影响网络发言人对待“网络发言”的诚意,最终影响该制度的运作效。如果如此,该制度在今后的实操中有可能出现两个特点:一是它变成应付式的,在目前全省、全市刚铺开时,基层的网络发言人制度可能会热闹一阵子,但当这股热潮退却后,网络发言人制度有可能有名无实;一是它变成救火式的,平日不会出现,但当该地出现重大的负面舆论时,网络发言人才应领导要求和迫于舆论形势,不得不从日常事务中抽身出来上网“灭火”,沦为“救火队员”。这些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回头看看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以来的这些年,不得不说,该制度在一些基层部门或镇街已呈现出这样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诚然,对重大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网上舆情及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舆情加以引导,确是网络发言人的一大重要职责。但根据高明区的规定,除此之外,网络发言人还有三大职责:做好单位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线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加强和完善对相关网站版块的管理。笔者以为,从这些职责的设定来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真正用意是贵在主动,贵在防患于未然,借助网络力量,让政府更贴近群众。如果一味被动地变成“灭火工具”,那这个制度就大大变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然而,要真正实现“贵在主动”,单靠身兼数职的通讯员队伍是不行的。一方面,各个部门和镇街的主要负责人还必须由衷地接纳网络发言人的制度理念,另一方面,在强调“下面”具体办事人员须具有“在其位,便谋其职”的工作责任心的同时,还必须设法从制度上、人事安排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以考虑设立专人专责,让新闻通讯员、网络发言人专门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策划。在这方面,南海、三水等地区早已走在了前面,值得高明区重视、借鉴与学习。(林焕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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