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10日电(记者胡苏)记者从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衔接沟通,目前福建全省共有省、市、县三级14个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共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1.51亿元。
今年初,福建省制订了《福建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3年医改任务,突出省及设区市精神卫生项目建设,整合现有卫生、民政医疗资源,确定了全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包括省级项目1个,地市级项目8个,县级项目5个,规划建筑面积19.87万平方米,床位规模4692张,总投资4.38亿元。
按照规划,到2011年,全省将形成以“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各设区市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支撑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服务网络,可以基本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治疗,并能够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目前,福建省发改委正积极指导地方有序开展精神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国家投资计划一旦下达,即可动工建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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