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肇源11月29日电(记者 范迎春)记者从肇源县“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了解到,发生在28日下午的客车起火事故初步认定为车体自燃引起。
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系2009年9月17日出厂的19座中巴客车,10月22日办理了全员保险,10月23日经县运管站批准为便民客运车。司机持A2车型驾驶执照(允许驾驶该型客车)。11月28日下午该车在县城内载了15名乘客(另外还有司乘人员2人),途经和平乡敏字村敏字屯屯中时,驾驶员感觉刹车系统出现故障,停车检查,刚一掀起引擎上盖随即起火。全部17人当中逃生7人(其中1人受伤),死亡10人。
肇源县“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根据逃生人员的陈述和初步调查,倾向原因为车体自燃起火。目前省市县联合调查组正在对事故具体原因进行详细勘察和深入调查,受伤人员已转入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8日14时40分左右,肇源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肇源县和平乡敏字村发生一起客车起火重大事故,接到指令的和平乡派出所和县消防大队立即赶往现场营救。同时,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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