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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集权协调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认识 |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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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不可动摇的方向。但这种民主应该是有组织、有领导,可控制的民主,逐步推进的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不是极端的自由主义,不是街头政治。
民主化是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远景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现阶段我国的民主政治已经不存在是否应该进行的问题,而应考虑如何赋予民主以恰当的定位,以及如何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建设。
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
明确党的领导职能。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意味着国家的领导。按照权力法定的原则,应与国家的其他权力一样,其领导权也应有范围界定,否则就会造成“混权”现象,违背民主法治的原则。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党的领导应该只是政治上的领导,即政治原则、路线、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是组织上的领导,即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思想上的领导,即做思想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
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执政党的领导方式是党的领导权能否得以实施的关键。党的领导方式既应遵循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所确定的原则,又要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相衔接,与我国国情的特点相衔接。
加强制度建设。执政党的领导制度是执政党行使领导权的行为准则,它规范着执政党领导权的运作,起着约束和纠偏的作用,好的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和制度紧密结合。
强化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所拥有的领导权,是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权力来源于人民,因而它必须接受人民和代表人民意愿的法律的监督。我们党的权力必须要有群众的监督和专门机构的监督与检查;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党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当然我们的党也要虚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法律的制约。
科学借鉴但不照搬西方民主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可以学习、借鉴西方在国家民主进程中的先进经验,但不是全盘吸纳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我们应当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能超越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范畴。
提高国民民主政治文化水平。客观地讲,我国民众的民主政治文化基础十分薄弱。从民众民主政治文化的内涵讲,一是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十分淡漠,二是参与民主政治的能力十分虚弱。从民众民主政治文化的外延讲,一是能参与民主政治的人,数量有限,二是能参与民主政治的人,大多数参与的面比较狭窄。要在这样一个基础上较快地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一定要大力提高我国民众民主政治文化水平。
民主与集权协调发展
有限的集权。有限的集权,也可称为“适度的集权”,这是指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中央高层领导集团、中央政府的权威,不搞地方主义、分散主义。但这个最高权力要受限制,受监督,用法律来限制,用民主来监督,用党务政务的公开性来限制。我们改革的方向,就是限制斯大林政治体制模式的过度集权,要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同时着力从制度上解决个别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不受监督的状况。
有序的民主。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不可动摇的方向。但这种民主应该是有组织、有领导,可控制的民主,逐步推进的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不是极端的自由主义,不是街头政治。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从封建制度开始确立的战国时期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统治为止,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将封建专制制度发挥到了极致;即使是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在个别的地方仍然存在着封建残余的影响。中国是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农民就占到了9亿,文化水平偏低、整体素质不高是一个现实问题。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如果盲目的运用西方式民主,那只会重蹈前苏联的覆辙;因为,不论是中国还是前苏联都不具备绝对民主的社会条件和文化基础。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各项事业都有了飞速的发展,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已基本完成初步小康社会建设并正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还不是很长,要建立一个成熟、系统、完善、带有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该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成功,才能够使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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