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培训农民工,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这项政策却成了一些培训学校和官员谋取私利的“敛财工程”。自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4月20日《人民日报》)
无偿培训农民工,提高其生产技能,扩大其就业面,是国家一揽子惠民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按理,各级政府应不折不扣地抓紧、落实,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服务于民。然而在落实过程中,一些惠民政策却走了样儿、变了味儿,异化成为“敛财工程”。暴露出的问题,让人心痛,引人深思。
首先,对权力监督的不到位,是培训造假屡屡出现的主要原因。缺乏严格规范的农民工培训制度,没有明令禁止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从培训机构审核、开班计划审批、补贴资金拨付等,决策权集中于劳动保障部门少数人手中。权力的过于集中,监管又严重缺位,必然会产生暗箱操作和权力参与。
其次,培训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给培训造假以可乘之机。农民工培训质量、补贴资金的拨付等,本应严格审核把关,可培训学校只要持有培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有关部门就足额拨款。“崽卖爷田心不痛”,正是因为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存在漏洞,惠民资金才能轻而易举成为个别地方官员巧取豪夺的“大蛋糕”,“民生工程”的实质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