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6月11日电 为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新途径,近日,临泉县出台了《中共临泉县委巡检工作暂行办法》,决定从今年6月份起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实施巡视监督。新成立的县委巡检组近日将分赴县直2个单位和3个乡镇巡检。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暂行办法》规定,巡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特别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绩效管理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处理和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向县委进行推荐;对巡检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需要整改的问题,经请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侯,转交县纪委调查处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巡检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牵头,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巡检组设在县纪委,建立党支部,巡检人员由县纪检、监察、组织、县直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及退居二线的科级领导干部和退休的县处级干部中选派。巡检组可以采取听取被巡检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汇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测评会,与被巡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明查暗访、发放调查问卷及受理所巡检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等有关方式,开展巡视监督。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巡视工作纪律,要求巡视组执行规定范围内的任务;不承办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对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带头执行回避制度、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守工作秘密,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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