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将有“身份证” |
2009-06-19 |
|
安徽新闻网6月9日电 为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从7月1日起,凤台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证工作将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启动。 凤台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范围包括该县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依法建设(或取得)产权明确、手续齐全或沿用多年,土地、房屋来源清楚无纠纷,近期内不会拆迁的房屋。为做好农房登记办证工作,县房地产管理局于去年在顾桥镇临淝村开展了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完成对试点镇、村的房屋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该县决定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农房办证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房管局专门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组织,抽调专人,明确职责。每个乡镇确定一名代办员,印刷了培训资料,制作了宣传条幅270条、宣传画1000余张、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农房办证服务指南及农房办证知识问答各30000份,近期将开展集中培训。 据介绍, 通过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将从源头上保证村镇规划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村镇建房和土地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地促进村镇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常开胜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