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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通过“巢湖治污纲领” |
200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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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通过“巢湖治污纲领” 《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将上报国务院 治理工程由省政府直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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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网2月19日电:作为我省根治巢湖污染“行动纲领”的《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已经于2月17日由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上报国务院。
省长王三运要求,争取将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列入国家“三河三湖”(即淮河、海河、辽河和太湖、巢湖、滇池)治理规划,争取国家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巢湖流域污染治理问题。
根据治污总体方案,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将采取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政策措施“三管齐下”改善巢湖水质,将启动八大工程,包括巢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应急水源与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引江济巢(生态引水)工程、水环境预警监测工程等。目前,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已经被纳入今年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项“861”重大项目之列,治理工程将由合肥、巢湖两市政府负责实施,总投资逾500亿元,具体的治污项目今年内将陆续展开前期工作。(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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